昨天(10月22日),收到大杨嫂公司的投诉,说是侵犯了其肖像权!这件事让小编着实一愣,作为一个常年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人,朱素娟女士的形象几乎已经家喻户晓,而我们的文章不过是引用了公开的信息和图片,既没有抹黑也没有贬低她,真搞不懂这“侵犯肖像权”的帽子是怎么扣上的!
相关投诉截图
难道说,在网络上公开的形象,也成了不能碰的“禁区”?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内容创作的人,遵循版权和知识产权的边界是我们最基本的职业操守。然而,这次的投诉倒有点令人摸不着头脑——你要说我们写了什么侮辱性的言论或者歪曲事实,那可以讨论,但只因引用公开图片和资料就说我们侵犯肖像权,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想了想,可能问题出在了“曝光”上。毕竟,随着社交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大家对自己的公众形象越来越在意。尤其是企业高管或名人,可能会觉得任何未经许可的引用都会影响个人形象或公司的品牌价值。可问题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这种基本的曝光难道不是“职业风险”之一吗?而且我们也不是去搞什么八卦爆料,文章本意不过是基于事实进行的评论分析。连这都不行,那今后写文章岂不是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更让小编困惑的是,这类事情之前并非没有发生过,但几乎都是涉及到明显侵权或恶意诽谤的情况才会被投诉。大杨嫂的这波操作,多少显得有些“玻璃心”了。作为一家大企业,难道不应该有更多的包容和自信吗?况且,作为媒体,客观评论和事实引用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难道文章中提到你,就得逐字逐句和你打招呼确认才行?
当然,小编并非要故意和大杨嫂公司对着干,只是作为创作者,我们有时也得为自己发声。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工具,也是沟通和讨论的桥梁。公众人物自然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权利,但我们也希望,在这片开放的网络空间里,创作和言论能够有一份合理的自由。否则,动不动就扣上个“侵权”的大帽子,最后大家都噤若寒蝉,那网络上还能剩下什么呢?
不知道其他同行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些时候,做内容创作真的挺难的,既要避免触碰版权和隐私的红线,又要保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再加上像这次的情况,连引用公开信息都可能被盯上,让人不禁感慨:这年头,想要在互联网上发声,还真得多一份胆量和小心。
最后,小编还是得问一句:大杨嫂公司,您真觉得我们侵犯肖像权了吗?如果真有具体问题,咱们坐下来谈谈,别动不动就“投诉维权”吧。这世道已经够乱了,咱们还是多些沟通,多些理解吧。